浙新办[2005]20号 浙ICP备05073341号 广告经营许可证:杭工商淳广许2004001号
淳安县千岛湖传媒中心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镜像 网络广告 0571-64831301
杭州网・千岛湖网 网络支持:杭州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新华社北京2月22日电(记者申铖)记者22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鼓励罕见病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日前联合发布通知,明确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
根据通知,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同时,自2019年3月1日起,对进口罕见病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此次发布的罕见病药品清单包括21个罕见病药品制剂和4个罕见病药品原料药。通知称,罕见病药品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由四部门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
来源:新华网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
最新播报
更多>>掌上千岛湖
微千岛湖
淳安发布
千岛湖新闻
三分钟语音版
千岛GO购
媒美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