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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入选首批省级清新空气示范区
发布时间:2019-03-21 08:48:07

记者 江晓帆

  近日,浙江省第一批清新空气示范区名单揭晓,我县名列其中。

  据了解,“清新空气示范区”分为市、县两级,每年评选一次,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评价指标包括环境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任务、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重大大气事件次数、清新空气等级、涉气环境问题被媒体曝光六个方面。

  空气清新指数共分四级,分别为很清新、清新、一般、不清新。2018年,我县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31天,优良天数比例92.7%,细颗粒物(PM2.5)均值每立方米26微克。其中千岛湖景区空气站PM2.5均值在每立方米14-27微克。

  近年来,我县建立健全大气污染防治体制,坚持源头管控、多措并举打赢蓝天保卫战。“燃煤烟气”治理,完成全县101台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改造;“工业废气”治理,完成4家缫丝、1家纺织企业、7家砖瓦企业关停,整治提升1家砖瓦企业,实施17处废弃矿山综合治理并加强矿山粉尘监测;“车船尾气”治理,开展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升级、新增新能源出租车、公交车,提高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扬尘灰气”治理,落实施工工地“7个100%”,实施渣土运输车密闭化改造,增加路面洒水频次,开展道路及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餐饮排气”治理,推行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引导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此外,还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扩大绿化面积。

  “此次获得省首批‘清新空气示范区’的殊荣,既是对我县多年来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极大肯定,也是鞭策我们继续努力保持好战果。”市生态环境局淳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举措,全面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让千岛湖的天更蓝、水更清、土更净。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王筱倩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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