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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8月3日消息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教育部近日召开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表示,将尽力加快教师惩戒权实施细则的研制和出台。
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对此,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近期召开的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正在研究制定教师惩戒权具体的实施细则,将尽快出台。
吕玉刚表示,明确教师惩戒权主要是为了解决两方面问题,一是解决当前教师不敢管、不愿管的问题,按照我国教育法、教师法的有关规定,教师有责任、有义务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二是解决不善管、不当管的问题,以前也出现过一些教育不当、过度惩戒的现象,此次明确教师惩戒权,可以让老师、家长都有把“尺子”去衡量、判断,缓冲家校矛盾等问题。吕玉刚说:“有了规范以后,大家就有所遵循,教师也可以放心地有效地去实施这种惩戒。也有一个尺度,家长也可以自己去评判这件事情,免得造成家校之间的矛盾。总体的原则还是要出于对学生的关心爱护,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别是在思想品德行为习惯这些方面,从小打好基础。”
吕玉刚指出,教育惩戒的目的重在教育。接下来,将从对学生的关爱和保护以及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愿望出发,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的范围、程度、形式等,规范行使教育惩戒权。
来源:央广网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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