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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1月18日讯(中国蓝融媒体中心 浙江之声记者张秀青、李振阳 实习生金康)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这是浙江第一次以立法的高度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激发民企活力。浙江之声系列融媒评论《遇见春天——喜看浙江民企新活力》,今天推出第三篇《翻越“融资的高山”,跑出浙江经济新活力》。
“融资难融资贵”被民营企业家称为“融资的高山”,《条例》把破解这一难题也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其实,过去的这几年,在政府、银行、企业共同努力之下,无论从增量、占比、价格这些数据维度来观察,还是从民营企业家的主观感受来评价,这座“山”已不再高耸。“曾经贷款跑断腿,现在服务送上门”已成为浙江不少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的真实贷款经历。多地政府牵线,建立健全银政企会商制度、实施融资畅通工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吸引各类金融资本向民营企业集聚……
成绩虽然可喜,但不可否认,“融资难融资贵”依然是新形势下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难题。一些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依然“惜贷、惧贷”,《条例》针对银企信息不对称、抵押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堵点进行疏通,比如明确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对民企设置不平等贷款条件,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为民企动产担保融资提供便利等等。
过去的一年,我们看到,那些在风浪中抵住诱惑,将融资来的钱用在了坚守实业、坚持主业上的企业,不仅赢得了更多的机遇,也赢得了金融机构的青睐。
未来,在各方的努力下,浙江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在政府、银行的助力下将翻越“融资的高山”,跑出浙江经济的新活力。
来源:新蓝网-中国蓝新闻客户端
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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