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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全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局大楼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近日,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并出台《生态环境分局垃圾分类公约五条》。
公约五条包括了做好正确投放、严格垃圾清运、加强日常巡查、实行问题通报、争做模范标兵五个方面。并设立了“楼长巡查制”,每个楼层明确一名楼层长,作为该楼层垃圾分类工作总负责人,每日开展垃圾分类巡察。“一楼一长,一日一巡”将成为生态环境分局常态化的自查机制,“随查随改,一周一报”也将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准确性。
下一步,生态环境分局将根据《公约》的要求,落实自查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提升垃圾分类水平。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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