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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王文俊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近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制定并出台《生态环境分局垃圾分类五条公约》。
五条公约包括做好正确投放、严格垃圾清运、加强日常巡查、实行问题通报、争做模范标兵五个方面。并设立了“楼长巡查制”,每个楼层明确一名楼层长,作为该楼层垃圾分类工作总负责人,每日开展垃圾分类巡察。“一楼一长,一日一巡”成为该局常态化的自查机制,“随查随改,一周一报”也将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工作的准确性。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姜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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