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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获评全省建筑领域“双碳”考核优秀县
发布时间:2024-04-22 08:47:38

通讯员 洪栋

  近日,省住建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继荣获2021年度省级优秀县后,我县再次荣获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优秀县(市、区)。

  据了解,“十四五”规划以来,县住建局按照浙江省、杭州市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从绿色低碳标准提升、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绿色示范项目、推进既有建筑改造等方面高质量发展绿色建筑。

  同时,县住建局紧抓《淳安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工作契机,积极提升全县民用建筑设计标准及重点区域绿色建筑星级水平,2023年度新建三星级绿色建筑15.75万㎡,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为39.47%。此外,通过发挥地域优势,积极推广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十四五”期间,我县共完成可再生能源应用面积150.85万平米。

  此外,由政府投资项目牵头积极培育绿色低碳示范项目,截至目前,我县共立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1项,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面积2.35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面积5.5万平方米。同时积极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支持作用,吸引社会投资项目的示范申报,2023年,我县共立项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节能改造面积11.2万平方米,其中开元度假村水源热泵节能改造3.6万平方米,综合节能率22.79%,计划奖补72万元。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汪苏洁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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