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淳安县委关于践行“四个人”要求锻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1.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推动“四个人”要求在淳安生动实践、生根发展。
总体目标: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各级党代会和全会精神,以落实“四个人”要求为总纲,推进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发展带头人、新风示范人、和谐引领人、群众贴心人”,致力锻造“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的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
二、争当发展带头人,凝心聚力建设康美千岛湖
2.提升发展理念。
3.增进发展能力。
4.激发发展干劲。
5.争当发展标杆。
三、争当新风示范人,造浓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6.建设清正党风。
7.营造清廉政风。
8.醇化清明社风。
9.涵养清白家风。
四、争当和谐引领人,推进团结民主、政通人和
10.团结活泼讲和谐。
11.发扬民主促和谐。
12.立足岗位展和谐。
13.维护平安保和谐。
五、争当群众贴心人,实现民得实惠、党得民心
14.善听民声知实情。
15.善解民忧出实招。
16.善谋民利见实效。
17.善润民心重品德。
六、组织保障
18.强化责任落实。
19.加大考核督察。
20.造浓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