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秀水节的影响力,鼓励广大摄影爱好者以及广大市民关注、参与秀水节,县委宣传部和秀水节组委会秘书处联合主办第四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以独特新颖的视觉形象展现秀水节精彩内容,记录秀水节美好瞬间。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2017杭州千岛湖秀水节组委会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千岛湖传媒中心、淳安县广播电视台
二、大赛主题
“影像秀水节,有你更精彩!”
三、投稿方式
要求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适用于单幅、组照):作品放至8英寸,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得装裱。组照每组不超过6张(以胶带按顺序相连)。邮寄地址: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县府大楼二楼201办公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北路18号),邮编:311700;联系人:蒋文春,电话:0571―64819350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作品1幅,奖金3000元
二等奖作品2幅,奖金2000元
三等奖作品6幅,奖金1000元
优秀作品50幅,奖金200元
五、截稿日期
2017年12月20日(截稿日期以寄出方邮戳为准)
六、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邀请国内知名摄影家、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
七、征稿说明
1.国内外专业摄影人士、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摄影作品必须是本届秀水节期间摄制的,单照、组照不限,投稿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
2.本次大赛鼓励纪录类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作品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增减、移动、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3.参赛作品填写参赛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拍摄说明、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信箱等;
4.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赛相关的活动宣传、大赛主题画册、展览,并不再另付稿酬,使用时将注明作者姓名;
5.本次征集不收报名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所有参赛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如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展览或画册制作;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附件:第四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参赛表
2017杭州千岛湖秀水节组委会
中共淳安县委宣传部
2017年9月1日
附件:
第四届“影像秀水节”摄影大赛参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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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新闻网 责任编辑:姜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