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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和国家33条、浙江省38条、杭州市52条稳经济措施,按照“全面顶格、能出尽出、精准高效”的原则,结合淳安实际,淳安县人民政府发布了《淳安县贯彻落实国务院、浙江省、杭州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53条。
一
财政支持措施(7项)
1.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加快退税进度,确保现有可退增量及存量留抵税额退税2022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落实新扩围的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加大退税资金调度力度,实现应退尽退。
2.加快涉企资金兑付进度。全力做到早分配、早使用、早见效,按照“亲清在线、一键直达”的要求,力争6月底前上级惠企资金拨付至市场主体达100%、本级惠企资金拨付至市场主体达90%。
3.加快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拉动作用。注重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储备和争取,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充分发挥专项债对重大项目的拉动作用。积极争取更大额度的专项债券支持,重点投向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新型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领域项目。
4.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和覆盖面。聚焦受疫情影响重点行业,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给予担保额度、期限、费率等政策倾斜。深化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合作模式,进一步简化业务办理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对无力还款的小微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及时代偿并适当延长追偿期。强化出口信用保险支持。
5.优化采购流程扶持中小企业提质增效。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
6.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阶段性延长至2022年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7.加大稳岗支持力度。优化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提高至50%,将失业保险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政策受益范围,扩大至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全面推广“无感智办”,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行“免申即享”。对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年底。
二
金融支持措施(7项)
8.实施还本付息政策应延尽延。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实施清单制管理,主动采取延期还本付息,做到应延尽延。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做到应续尽续。加快已授信企业贷款放款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应贷尽贷。
9.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落实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的资金支持比例由1%提高至2%的措施,指导金融机构争取更大额度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落地。指导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支持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以供应链融资和政银企合作支持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向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加大信贷支持和融资帮扶。
10.继续推动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加大金融机构让利力度,做到各类手续费应免尽免、应减尽减。用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发债绿色通道,加快企业直接融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持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的基础上,对中小微市场主体给予优惠倾斜,积极争取科技创新再贷款。
11.加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金融支持。针对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建设需求,指导政策性银行投放更多更长期限贷款,引导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积极吸引保险公司更大力度投资。
12.深化金融支持稳外贸稳外资。做实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适时将政策适用对象拓展至个体工商户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加大外贸产业支持力度,完成外贸产业贷款额新增计划。加强对重点外资企业金融支持。
13.完善住房领域金融服务。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项目融资服务,推动建立房地产项目清单,完善融资对接机制,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增长。积极对接有并购需求的房地产企业,主动提供并购金融服务,支持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优质项目。
14.加大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财政激励奖补力度。对完成改制并设立股份公司并在证监部门完成上市辅导备案的,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境内外直接上市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的资金补助。推进平台企业合法合规境内外上市。
三
扩投资措施(4项)
15.加快推进一批重大水利项目。重点推进淳安秋口水库、中小流域综合治理、世行项目淳安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新(扩)建小型水库等工程。
16.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科学加快交通重大项目年度投资建设,把握政策机遇,积极推进G330国道千岛湖大桥至临岐改扩建工程项目。全力推动杭淳开高速先行工程尽早开工,2023年力争全线开工。优化建设机制,进一步完善在建重点项目、打通“断头路”和“四好农村路”新改建项目推进协调服务机制,重点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7.加快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投资。2022年完工5个城市交通道路项目、完成4个老旧小区改造、开展3个城镇未来社区创建。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治理,新改建供水管网12.5公里,新改建雨水管网3公里,新改建污水管网5公里。
18.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全力申报省“4+1”重大项目。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力争实施新的PPP项目。积极探索片区开发(APBO)建设模式,加快探索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试点。
四
促消费措施(17项)
19.支持开展各类活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好大型会议、文艺演出、体育赛事、会奖旅游、集会庆典等活动,支持美食、服装、家具、美容、时尚等优势产业举办专业展会,助力消费市场复苏。充分运用数字化改革成果,优化活动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搞好大型活动报批引导和服务。
20.大力营造消费氛围。全方位、立体式、多元化宣传促消费活动,烘托消费氛围。允许商业街区商家经报备后外摆。进一步做好利用广场等公共场所举办文化、商业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营造良好商业氛围。
21.鼓励发放消费券。加强政企合作,结合数字人民币推出各类消费券;适时发放包括汽车、家电、购物、餐饮、旅游等消费券,促进消费持续回暖。
22.推动汽车消费。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全面落实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减税政策,降低二手车经营成本。
23.鼓励电动自行车更新。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置换的,给予一定支持。
24.优化通行管理。优化货车进城限制,促进物流畅通。依托货运导航系统,优化通行路线及时段,对涉及亚运及县级重点项目,根据项目推进计划和需求,实行早晚高峰线路申报制度。
25.促进文旅体消费。参与“2022杭州文旅消费季”活动,开展文旅专场推介。鼓励机关干部职工在县域范围内开展疗休养。积极组织开展学生研学游活动,鼓励广大市民和体育组织开展各类体育健身活动,联动相关品牌生产商、经销商配套开展促销活动。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举办各类健身活动和体育赛事。
26.加大重点工业品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家用电器等生产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27.发展首店经济。对2022年引进国际顶级品牌首店(旗舰店)、国际一线品牌首店(旗舰店),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奖励。
28.加大批零住餐业支持力度。2022年6—12月,对符合条件的批发企业、零售企业、住宿和餐饮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29.繁荣夜间经济。鼓励综合体、特色街区做大做强夜间经济,培育夜生活地标,打造夜生活IP。
30.加快推进商贸项目建设。大力建设高品质城市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加快大型综合体建设,争取早建成、早运营,打造消费新地标。
31.加大头部企业招引力度。加大头部企业招引力度支持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新市场主体落户淳安。
32.支持制造业企业成立销售公司。对制造业企业2022年在淳安新成立的销售公司,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奖励。
33.优化消费金融服务。积极拓展数字化人民币应用场景,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线上线下融合发行商贸、文化和旅游、体育联名银行卡,推出特惠商户、特定景区门票、特定体育场所、特定旅游项目、旅游区专属纪念品等持卡消费专项折扣活动。鼓励汽车、家电销售等企业通过分期免手续费、赠送抵扣券、降低首付比例、补贴置换等方式,扩大大宗商品消费。
34.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发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发展带动中小微企业纾困。指导、鼓励平台调整规则,针对因疫情导致的物流快递不畅、商家进货出货困难等问题,出台为商家减负和免责的阶段性措施,为商家提供营销补贴或营销复苏专属流量等帮扶措施。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支持平台企业参与数字化改革应用场景开发。对符合条件的新电商加大扶持力度。
35.加大“引客来淳”营销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旅行社组织县外游客来淳旅游,在2022年一定期间内,组织职工疗休养团队及普通团队来淳旅游、住宿的旅行社,按输送客源人数给予单独奖励,由县文广旅体局牵头制定实施细则。
五
稳外贸稳外资措施(6项)
36.多渠道支持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大力支持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创新展会服务模式,鼓励企业以“代参展”模式参展,提高参展补助比例。鼓励企业组织境外推销小组赴境外开展经贸促进活动,建设海外营销网络。
37.积极培育外贸新增长点。优化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举措,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推动市场采购、海外仓等新业态规范发展。鼓励企业开展和扩大进出口业务。
38.促进进口贸易创新发展。指导企业完善供应渠道,把握进口节奏,做好大宗商品进口工作。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和重点进口平台。
39.充分释放 RCEP 等自贸协定政策红利。大力推广原产地证书线上申请、智能审核、自助打印等政策,帮助企业做好最优税收筹划。
40.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开展外资攻坚行动,强化项目落地。大力开展委托招商,深化与国际一流中介机构合作,全力以赴开拓招商新资源,捕捉投资信息。
41.加强对外贸企业物流支持。对重点外贸企业从国际货运成本降低、海河海铁多式联运、萧山机场空运包机和机场物流发展等方面进行专项支持。
六
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措施(6项)
42.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继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气价、水价优惠政策或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对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不分摊天然气发电容量电费的阶段性优惠电价。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用水、用气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用电欠费不停供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减免受疫情影响导致的企业用电偏差考核费用,助力企业纾困减负。公开公示市场价格水平,努力保持全市企业用电价格稳定,确保居民、农业电价不变。2022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再降10%。
43.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鼓励引导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疫情期间为受困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受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产业主,2022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困难的,酌情减免房产税,并按规定实施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44.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建立完善重点企业产业链供应链应急保障“白名单”制度,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施,利用产业链“一链通”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在发生疫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产;做好企业疫情防控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45.加大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服务力度。搭建产业链供需对接撮合平台,组织大型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发布供应链需求,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融通发展。加强税收大数据分析应用,帮助企业以需寻供,实现产业链上下游精准对接。鼓励金融机构推出一批支持产业链发展的创新特色金融产品,扩大产业链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针对智能物联、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低碳等产业链关键节点的中小企业,探索推出凭链主企业提供的订单信息,给予信用融资或无抵押担保融资产品。
46.完善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提供24小时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落实货车司机“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机制。对异地来淳的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淳安免费检测点的,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政策。对重点物资运输车辆落实通行证制度,全力保障货运车辆通行。持续落实关心关爱货车司机服务举措。
47.统筹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对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运输专用车辆、使用我省发行的 ETC 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按规定实行高速公路通行费打折优惠;阶段性降低客车通行费;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通行费。推进巡游出租车“油改电”补助。
七
保粮食能源安全措施(3项)
48.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政策。提高水稻保险保额,在实行全省完全成本保险的基础上,对单季稻(晚稻)增加农业主体综合险200—400元/亩,保障额度从每亩1200—1400元/亩提高到1400—1800元/亩。增强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对生猪饲养企业提供低息贷款。
49.推动实施一批重大能源项目。专班化推进,争取千岛湖抽水蓄能项目纳入国家中长期规划。加快推动中洲镇樟村40MWP农光互补集中式电站、汾口车厘子光伏大棚农光互补等光伏项目建设;进一步谋划集中式光伏电站、中小抽蓄、LNG应急气源站等新能源项目建设。
50.提高能源资源储备能力。加强电化学储能和抽水蓄能电站建设,提高用电调峰能力。
八
保基本民生措施(3项)
51.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支持政策实施期间,缴存职工可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申请不做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适当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依据市公积金中心相关文件执行。
5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落实上级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案,推动落实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符合条件的新市民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重大工程建设、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吸纳农村劳动力。
53.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将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
千岛湖新闻网 编辑:刘波 王志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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